关于做好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广州校区学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珠海校区学生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珠海市2017医保年度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现将参保及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提早准备,注意相关时间节点:
一、参保费用
(一)珠海市医保费140元/人•年。
(二)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可申请免缴个人医保费。申请人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民政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证件(有效的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二级残疾证)、优抚证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经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个人可免缴医保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请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给珠海校区卫生管理部李医生,电话:0756-3668995。
二、学生参(续)保需办理的事宜
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均默认为参(续)保。正常参(续)保由学校负责提交参保资料(学生无需填表、提供资料)。医保费用与学杂费一起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中代扣,请学生务必于2017年8月18日前,存入足够的金额到划扣的银行账户(备注:申请免缴个人医保费的学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三、学生不参(续)保需办理的事宜
在校生因有其他医疗保障或个人原因而不愿参(续)保的,本人需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中山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参保确认书》(详见附件)。逾期不提交者,默认为参(续)保。
哲学系(珠海)学工办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