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资讯丨中大珠海哲学论坛第105讲:康德与公共法权的证成

康德与公共法权的证成

发布人:韩珩
主题
康德与公共法权的证成
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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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址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六号A542
主讲人
卞绍斌 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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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目

康德与公共法权的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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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卞绍斌

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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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6月12日15:00

 

地 点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六号A542

 

讲座内容简介

 

着眼于权利在自然状态下不可避免的无保障性和暂时性特质,康德以源初契约理念证成进入公共法权状态的现实性和必然性。 经由共同意志确立普遍法则和可辩护的理性法庭,进而以合法的强制要求各方承担基于公共承认的道德义务,乃是保障并确证每个人的所有权并实现平等自由价值的根本条件。 联合的意志、相互责任和平等自由成为确立公共法权状态的规范性前提,也是康德自律观念公共性价值向度的鲜明体现。 在此意义上,公共法权的康德式证成路径与传统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存在诸多差异,成为不可或缺的政治思想资源。

主讲人简介

 

卞绍斌,吉林大学哲学博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现为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康德与当代哲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德国哲学专业委员会轮值主任、中国康德哲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主要从事规范性视域中的道德与政治哲学研究,尤为关注社会团结和共同体建构的规范基础问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罗尔斯政治哲学的康德式基础研究》、教育部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康德政治哲学研究》等课题,出版专著《马克思的社会概念(增订版)》(商务印书馆,2024)、《自律与客观性: 追寻社会团结的规范基础》(商务印书馆,2024)。

来源|哲珠新媒体

海报|王志远

编辑|古泽林

初审|韩 珩

审核|卢 毅

审核发布|屈琼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