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资讯 | 哲学前沿问题讲座系列第五讲:弗洛伊德式主体的发生、结构与伦理地位

弗洛伊德式主体的发生、结构与伦理地位

发布人:韩珩
主题
弗洛伊德式主体的发生、结构与伦理地位
活动时间
-
活动地址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六号A486
主讲人
卢毅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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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卢毅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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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年10月7日

19: 00—21: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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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海琴六号A486

 

 

内容简介

 

作为弗洛伊德晚年最重要的文本之一,《(自)我与它》( Das Ich und das Es )既是弗洛伊德对其理论发展的深化与总结,也是对精神分析创立以来所面对的临床难题的反思与回应。 然而,由于从英译本转译且尤其是对弗洛伊德思想缺乏确切把握等原因,汉语学界长期以来都以“本我—自我—超我”的所谓“三我”结构来概括弗洛伊德在文本中构建的精神装置模型,因而错失了弗洛伊德在文本中所呈现的(自)我与作为构成(自)我之基础的“非我”即“它”之间的内在张力及其效应,进而也错失了洞见弗洛伊德式主体的发生、结构与伦理地位的重要契机。 结合拉康对弗洛伊德“它曾在处,我应生成”( Wo Es war, soll Ich werden )的解读,有理由认为弗洛伊德已经揭示了在布伯式的“我-你”关系或列维纳斯式的“我-他”关系之先,对作为主体的“(自)我”具有更加原本的存在奠基作用以及伦理意谓的“我-它”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创造性重构对于精神分析治疗的实践意义。

 

来源 | 哲珠新媒体

海报 | 帅芃莲

编辑 | 王志远

初审 | 韩 珩

审核 | 卢 毅

审核发布 | 屈琼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