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哲学珠海〔2016〕70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对我系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大设备[2008]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资产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哲学系(珠海)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