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2018级硕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和《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精神,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开展2017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8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参与本次评审。该类学生所获得的奖助金,待其正式入学后再行发放。
2017年录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18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因已参加2017年奖助金评审,确定获得奖助金等级,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按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各等资助金额分别为: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起,除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外,按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获得“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的作为硕博连读生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按照《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资助标准执行。
二、奖助金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奖助名额和《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18〕45号文)要求,结合我系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助金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1、奖助金要体现优中评优、公平公正原则,同一招生方向所有推免生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统考生将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
2、一等奖助学金名额优先考虑免试推免生,剩余助金名额根据最终录取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
三、奖助金名额分配名单:
按照学校下达的奖学金等级名额,我系共有4个一等奖名额,3个二等奖名额, 3个二等奖名额。
我系评审标准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确定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奖助金等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助金向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倾斜。
确定奖助金等级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推荐等级  | 
			
			 备注  | 
		
| 
			 1  | 
			
			 梁露文  | 
			
			 外国哲学  | 
			
			 一等  | 
			
			 免试生  | 
		
| 
			 2  | 
			
			 吴翠芬  | 
			
			 伦理学  | 
			
			 一等  | 
			
			 免试生  | 
		
| 
			 3  | 
			
			 花晓雅  | 
			
			 外国哲学  | 
			
			 一等  | 
			
			 免试生  | 
		
| 
			 4  | 
			
			 李迈豪  | 
			
			 外国哲学  | 
			
			 一等  | 
			|
| 
			 5  | 
			
			 吴洋  | 
			
			 外国哲学  | 
			
			 二等  | 
			|
| 
			 6  | 
			
			 蒋谦和  | 
			
			 外国哲学  | 
			
			 二等  | 
			|
| 
			 7  | 
			
			 方天歌  | 
			
			 宗教学  | 
			
			 二等  | 
			|
| 
			 8  | 
			
			 吕楚斌  | 
			
			 外国哲学  | 
			
			 三等  | 
			|
| 
			 9  | 
			
			 汤少威  | 
			
			 伦理学  | 
			
			 三等  | 
			|
| 
			 10  | 
			
			 江旻欣  | 
			
			 中国哲学  | 
			
			 三等  |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7日-19日
          联系人:黄老师   huangdp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