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2018级硕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和《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精神,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开展2017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8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参与本次评审。该类学生所获得的奖助金,待其正式入学后再行发放。
2017年录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18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因已参加2017年奖助金评审,确定获得奖助金等级,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按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各等资助金额分别为: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起,除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外,按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获得“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的作为硕博连读生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按照《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资助标准执行。
二、奖助金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奖助名额和《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18〕45号文)要求,结合我系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助金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1、奖助金要体现优中评优、公平公正原则,同一招生方向所有推免生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统考生将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
2、一等奖助学金名额优先考虑免试推免生,剩余助金名额根据最终录取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
三、奖助金名额分配名单:
按照学校下达的奖学金等级名额,我系共有4个一等奖名额,3个二等奖名额, 3个二等奖名额。
我系评审标准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确定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奖助金等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助金向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倾斜。
确定奖助金等级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推荐等级 |
备注 |
1 |
梁露文 |
外国哲学 |
一等 |
免试生 |
2 |
吴翠芬 |
伦理学 |
一等 |
免试生 |
3 |
花晓雅 |
外国哲学 |
一等 |
免试生 |
4 |
李迈豪 |
外国哲学 |
一等 |
|
5 |
吴洋 |
外国哲学 |
二等 |
|
6 |
蒋谦和 |
外国哲学 |
二等 |
|
7 |
方天歌 |
宗教学 |
二等 |
|
8 |
吕楚斌 |
外国哲学 |
三等 |
|
9 |
汤少威 |
伦理学 |
三等 |
|
10 |
江旻欣 |
中国哲学 |
三等 |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7日-19日
联系人:黄老师 huangdp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