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知逻辑讲堂讲座系列 第三讲:汉语中“必须”和“应当”的语义区别
发布人:辛邦杰
发布日期:2021-11-05
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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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址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六号A486会议室

主题
汉语中“必须”和“应当”的语义区别
主讲
琚凤魁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副教授
主持
王 轶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副教授
主办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时间
2021年11月8日15:00开始
地点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六号A486会议室
摘要
“必须”和“应当”是两个规范模态词,它们在现实中被大量使用,尤其是在法律中。这两个模态词在语义上有什么区别?这不是一个容易说清楚的问题,但又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尤其从立法的角度。
我们认为,“必须”和“应当”有三个区别:(1)“必须”强于“应当”;
(2)“应当”允许有例外,但“必须”不允许;(3)“应当”能用在规范困境中,但“必须”不能。我们首先搜集了足够多的证据,表明这三点成立,之后,构造了“必须”和“应当”的形式语义。该形式语义与Kratzer的模态词语义理论有联系又有区别。
主讲人简介
琚凤魁,男,1978年生,河南安阳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研究兴趣包括:策略推理、动作逻辑、法律推理、道义逻辑、自然语言的语义及相关逻辑。在Journal of Logic and Computation、European Journal of Analytic Philosophy、《逻辑学研究》、AiML、LORI、DEON等期刊或会议论文集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