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珠海)关于做好2017学年老生缓交学费、住宿费工作的通知
2016级学生: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开始新一学年的学习,特开展老生缓交学费、住宿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⑴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本科生;
⑵已经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原则
(1)原则上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总金额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新生如需申请缓交的总金额超出贷款额度,请申请人提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学工办联系说明。
⑵原则上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可申请缓交学费。如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申请缓交部分或全额住宿费,如需申请缓交住宿费,请申请人提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学工办联系说明。
三.申请时间
2016级学生填写纸质版《中山大学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老生)》(见附件),在9月4号中午12:00之前交到学工办,超过截止期限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缓交学费、住宿费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成功办理缓交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缴纳相应费用。
(2)原已经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银行已经放款,学生不需要自行缴纳2017-2018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在贷款额度内的,超出贷款额度的费用需自行缴纳),近日核算中心将用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抵扣学费、住宿费。如果学生的银行卡原来已存入费用并被核算中心扣了学费、住宿费的,贷款的费用则会返还给学生。这些学生不需要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这些放款的学生名单近期会公布在学生处网站。
(3)拟于新学期申请生源地贷款、校园地贷款的本科老生,如果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可以申请缓交,缓交的原则依然是已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缓交总金额不超过贷款额度,拟申请校园地贷款的,一般只缓交学费,特别困难的可以缓交学费、住宿费。
哲学系(珠海)学工办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