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毕业证明书、学士学位证明书须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3
根据相关规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遗失后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遗失后可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和学士学位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将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已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以备核查。
相关事宜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本人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介绍信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大一寸蓝底照片(一证一照片)及其电子版
5、本人高考录取审批表(中山大学档案馆复印)
6、本人毕业证签领表(中山大学档案馆复印)
7、委托他人办理者,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交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领取证明书时间:上半年5月中下旬,下半年10月中下旬
四、办理地点: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行政楼A201
五、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20-39330025
六、档案馆联系人及地址:刘老师 020-39332249 大学城中山大学A401
备注:
1、申请书请用纸张自拟即可;单位人事证明或介绍信是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者工作身份的文件,若无工作单位则由人才市场等档案挂靠单位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2、专科医学类毕业证明书和学士学位证明书由医学教务处负责,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020-8733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