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的相关说明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1
为了进一步方便同学们办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规范工作流程,现将办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者在遗失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办理申请。
二、受理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201室(杨老师020-39332170)。
三、受理时间:逢工作时间每周二。具体受理时段为9:30-11:30、13:30-16:30。
四、成绩证明只开一张,不重复开据。
五、在校生办理流程:申请者填写《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申请表》(此表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中下载)→院系本科教务员老师或研究生教务秘书审批申请表并加盖工作章→申请者持申请表,连同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到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办理→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审核并制作、打印成绩证明→教务处综合科加盖公章。
六、毕业生办理流程:申请者携带本人本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申请办理→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审核并制作、打印成绩证明→教务处综合科加盖公章。
七、如需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申请办理成绩证明,请参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地址:http://www.cet.edu.cn)中的相关要求办理。操作步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证书/成绩单修改” →《关于CET考试成绩证明和成绩核查申请的规定》,即可看到详细的办理说明。
中山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