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资讯|我系蔡祥元教授发表文章:现象学与感性学的显现观比较——以张祥龙与泽尔的美学观为例

发布人:韩珩

 

【摘要】张祥龙在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上重新诠释了显现的发生机制,阐明它就是原本的美感体验。 这一以现象之显现为美的主张与泽尔的显现美学之间存在着呼应。 双方都主张原本的知觉体验中就包含美。 但是,与张祥龙接续、深化胡塞尔现象学不同,泽尔的显现美学传承的是鲍姆嘉登的感性学思想,他在阐发和论证显现观的时候诉诸了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和麦克道尔的知觉观,反而刻意回避了胡塞尔的现象学。 因此,以胡塞尔现象学为参照背景,可以更清晰地分辨两种显现观的差异。 张祥龙顺着胡塞尔思路进行拓展,将概念化认知还原到前概念化的意向构成,并结合海德格尔的思想,将意向构成进一步还原为境域构成,悬置意向对象的认知功能,以此展示一种纯意向的构成之美。 泽尔与之不同,其显现之美来自概念化认知的自由活动,这种自由活动严格说来依然暗中依赖于概念化认知,只不过是它的一种无目的的应用。 泽尔理路的相关困难进一步体现在他的时间观中。 由于泽尔没有借助胡塞尔有关现在点与现前域的区分,其关于显现的当下性的刻画便经常陷入相互冲突的描述之中。 张祥龙的时间描述则充分吸收了胡塞尔的时间晕思想,对两种时间以及两种经验的差异做出了更为清晰的说明。

 

【关键词】显现; 美; 感性学; 现象学

 

【作者简介】

 

蔡祥元,浙江衢州人,北京大学哲学博士,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 比较哲学、现象学、解释学、解构主义、维特根斯坦哲学、早期希腊哲学、中国哲学的问题化研究。

 

本文刊载于《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艺术学与审美文化》栏目。 为适应微信排版,注释有删减,如需查询,请参考原文。

 

泽尔的显现美学是当代德国代表性美学思想之一。 它通过重构感性学内涵提出了“显现即美”的思想观点。 显现就是一种我们对当下情境的直接把握,或者也可以说是情境对我们感知活动的直接显露。 为了更好地表明显现的直接性,泽尔将显现与当下的时间维度关联起来,突出了显现活动的当下发生性特征。 我们知道,显现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并且胡塞尔也对显现的时间性特征进行了阐发。 从字面上看,其与泽尔的显现美学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关联。 但遗憾的是,泽尔在《显现美学》一书中对胡塞尔的现象学未作任何正面阐发或回应。 杨震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在该书的《中译者前言》中指出,泽尔这种对感性经验的关注可归入“广义的现象学”,但又在脚注中表明,它与胡塞尔的本质直观现象学不必有直接的关联。 虽然双方都关注显现现象,但是两者的关切点并不相同。 在胡塞尔那里,显现本身并不直接具有审美价值,或者说,胡塞尔对显现的分析并不直接关涉审美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泽尔回避胡塞尔有关显现的分析是可以理解的。

 

张祥龙在《现象本身的美》一文中对胡塞尔的显现观进行了重构,阐明了显现自身就是美的。 这样一来,现象学视域中的显现观跟泽尔的“显现即美”的观点之间就有了对话的张力。 由此而来的问题是,双方在“显现即美”的共同主张的背后是“不谋而合”还是“貌合神离”?

 

下面我们将首先简要勾勒胡塞尔是如何论述显现问题的,以及在其视野中显现跟美是何种关系; 其次,考察张祥龙如何接取并改造胡塞尔的思路,提出“显现即美”的主张; 再次,探讨感性美学对显现之美的刻画; 最后,比较双方在显现问题上的思想关系以及可能的各自得失。

 

 
一、胡塞尔论现象的显现及其与美的关系

 

胡塞尔现象学可称为“意识现象学”,其核心内容在于揭示出意识具有一个意向性结构。 意向行为的构造活动贯穿不同的意识领域,构成意识活动的根基。 布伦塔诺心理学层面的“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经胡塞尔改造,成为任何意识行为都会“自动”构造或给出一个意向对象的思想立场。 意向对象在意识行为中的给予过程,胡塞尔又称之为“显现”(Erscheinen),因此胡塞尔的现象学与显现现象之间有着天然的关联。 “根据显现(Erscheinen)和显现者(Erscheinendem)之间本质的相互关系,‘现象’(Phänomen)一词有双重意义。 Φαινόμενoν (现象)实际上叫做显现者,但却首先被用来表示显现活动本身,表示主观现象……”在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思想框架中,我们对某物的意识就是某物的“显现”,这同时是某物自身存在的“现象”。 对某物的感知就意味着某物在感知行为中“显现”。 因此,“现象”通常指的就是显现的内容。 在胡塞尔现象学中,有关显现行为与显现者的区分进一步表现为意向行为与意象对象的区分。 胡塞尔的贡献就在于对这一区分提出了新的理解思路。

 

 

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倪梁康译,人民出版社,2007年

 

胡塞尔注意到,“显现”(Erscheinung)在日常语言中有多重意思。 为了更好地呈现现象学的视角,胡塞尔对它们进行了专门的辨析。 “显现”(Erscheinung)这个词是动词“显现”(erscheinen)的名词化形式,它既可以指显现的行为,又可以指显现的内容。 胡塞尔据此将“显现”所关涉的内涵分为三个层面: 首先是显现活动造成的表象性体验。 比如,看一盏灯,我们就获得了对灯的一种当下体验,而灯自身存在与否,在这里是无关紧要的。 其次是显现活动带来的对象性把握。 通过显现的表象性体验,我们首先获知的是一个对象的存在。 再次是显现行为本身的实际存在,用胡塞尔的话说,也就是意识行为的实项(reell)组成部分。 比如,看灯时,灯的颜色亮度给予我们的感觉材料的刺激。 胡塞尔这里关于显现的不同层面之区分的关键在于指出我们对颜色的单纯感觉不同于我们感觉到的颜色自身。 两者看起来相似,经常被混同,但其实有着本质不同。 前者是未经意向行为激活或统握的感觉材料(可以初步理解为传统经验观中的“感觉印象”),后者是经过意向行为激活的感觉对象。为了更好地与后面泽尔的观点展开对比,我们结合胡塞尔的论述来区分两个层面的显现: 一是狭义的显现,指的是感觉材料的给予,它们在意识行为中是实在存在的,归属于实在的意识行为本身,这是传统经验观对感觉印象的理解。 另一种是意向行为活动中的显现,它指的是在感觉材料给予的基础上意识对它进行的进一步“加工”或“激活”。 意识行为的这一意向构成活动,胡塞尔也称之为“立义”(Auffassung)、“统握”(Apprehension)或“统觉”(Apperzeption),它们是现象学视野中显现观的立足点。

 

下面我们简要考察一下在胡塞尔现象学语境下显现与美的可能关系。 为了更好地把握审美问题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位置,我们首先需要理解他有关意识行为的整体划分及其奠基关系的思想。 在胡塞尔这里,虽然在意识中被给予的都是“现象”,都是“显现”,但存在不同种类的意识现象。 意识行为总体上分为客体化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两大类。 客体化行为包括感知与想象,它们一起又被合称为“直观行为”。 在直观行为中,意向对象被直接给予。 与之相对的是非直观行为,包括图像意识和符号意识。 在非直观行为中,对象通过图像或符号等中介以间接的方式被给予。 直观行为和非直观行为一起又构成了表象性行为,因为在它们之中都有对象被给予,无论是直接地还是间接地,所以表象性行为整体上又被统称为“客体化行为”。 与客体化行为相对的是非客体化行为,后者包括人类的爱、恨、喜欢、厌恶等情感和意愿活动。 非客体化行为与客体化行为的区别在于,非客体化行为不提供对象,但是它需要以客体化行为提供的对象为基础,因为爱恨总是对某个对象的爱恨,喜恶也总是对某个对象的喜恶。 按这个思路,审美活动在胡塞尔这里应当归属于非客体化行为。 事实上,胡塞尔曾在非客体化的感受行为的现象学分析中论及审美活动: “在我们普遍称之为感受的许多体验那里都可以清晰无疑地看到,它们确实具有一个与对象之物的意向关系。 这种情况表现在例如对一段乐曲的喜爱、对一声刺耳的口哨的厌恶等等方面。

 

根据以上有关意识行为的奠基关系,不难看出,在胡塞尔这里,审美感知不同于一般的感知活动,它们是本质上两种不同种类的感知。 感知是基础性的,审美感知则是在感知的某物的基础上再附加上新的意向行为。 胡塞尔用“归功于”(verdanken)和“引发”(bewirken)这样的语词来描述两者的关系。 审美的发生过程就是此种归功与引发的过程。 胡塞尔没有正面阐发此种过程是如何展开的,只是从反面指出,这种归功和引发不是那种因果关联的触发。 在他看来,因果关联是一种外在关系。 审美意向的发生则涉及一种内在关系。 这里涉及一种新的意向行为的介入,而后才有美的感受。 对于这一类独特的审美意向构成活动,胡塞尔并未展开专题讨论。 它们只在《逻辑研究》《纯粹现象学通论》等少数著作中以附带的方式被提及。

 

美的感受或美的感觉并不“从属于”作为物理实在、作为物理原因的风景,而是在与此有关的行为意识中从属于作为这样或那样显现着的、也可能是这样或那样被判断的、或令人回想起这个或那个东西等等之类的风景; 它作为这样一种风景而“要求”、而“唤起”这一类感受。

 

相对来说,胡塞尔在一封书信中倒是更为集中地论述了艺术直观(也即审美感知)与现象学直观的可能关系。 这封信是胡塞尔给当时的一位著名诗人霍夫曼斯塔尔的回信。 在这封信中,胡塞尔论及了艺术直观跟一般意义上的现象学直观的关系。 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悬置自然态度的出发点与美学领域的艺术直观是相近的,也即双方都要把认之为真的存在设定以及主观喜好的实践目的先放一边,如此才能进入现象学直观或艺术直观。 为了显示这种相似性,或者为了让霍夫曼斯塔尔更好地领会现象学直观的要义,胡塞尔甚至直接把纯粹现象学直观的态度暗示为“纯粹美学”的态度,并且突显出它们跟非直观行为(符号性思维)的不同。 不仅如此,胡塞尔还进一步将艺术直观从对艺术作品的直观转向对自然对象的审美感知,表明审美感知的发生不必完全依赖于艺术对象。 尽管如此,胡塞尔依然从整体上表明,审美感知与现象学直观的目标是不同的,一个是为了在认知层面上把握事物的“意义”,一个是在直觉中占有这个“现象”:

 

艺术家与哲学家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前者的目的不是为了论证和在概念中把握这个世界现象的“意义”,而是在于直觉地占有这个现象,以便从中为美学的创造性刻划收集丰富的形象和材料。

 

由此,我们可以简要总结胡塞尔对于审美感知的基本态度。 胡塞尔也认为美是一种显现,一种现象学层面的显现。 但是,他并不认为所有的显现都是美的。 只有一类独特的显现才是美的。 结合胡塞尔的语境,与审美活动有关的意向行为可以称为“审美意向”,它有别于感知意向、含义意向等等。 跟其他意识行为一样,审美意向以及相应的审美感知作为非客体化行为有别于同时也依赖于奠基性的感知行为,它是在感知行为基础上的意向性再造或重构。

 

 

胡塞尔:《逻辑研究》,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

 

按胡塞尔的思路,对审美现象的进一步分析将会转向对审美意向性行为与意向相关项的考察。 胡塞尔本人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展开,但是他的两个学生顺着胡塞尔的这个思路从不同角度替胡塞尔做了这方面的延伸。 一个是莫里茨·盖格尔,他的现象学美学侧重于审美体验行为,也就是将审美感受与其他感受相区别,以此来突显和刻画审美体验的独特结构。 倪梁康认为盖格尔的审美思想可以称作“审美体验的现象学”。 胡塞尔的另一位弟子英加尔登则更侧重从审美对象的差别来考察审美活动的独特性。 正如倪梁康所总结的,无论是从意向性行为一侧还是从意象对象一侧来考察审美现象,这两方面并不能截然分开。 因此,盖格尔与英加尔登的相关美学考察可以一起构成对胡塞尔现象学美学的自然发展,并因此构成(胡塞尔)现象学美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张祥龙论现象学的显现及其与美的关系

 

张祥龙在《现象本身的美》这篇文章中提供了一个他的现象学美学观。 与胡塞尔乃至与上述几位现象学美学家不同,张祥龙提出了一个更为激进的观点,他认为现象的显现本身就是美的。 这个视角超出了胡塞尔以及传统美学观的视野。 因为一般说来,美不美涉及不同的对象,伴随不同的体验,把现象的一般性显现作为美,超出了我们通常对美的理解。

 

那么,张祥龙是在什么意义上说纯现象就是美的?

 

一方面,他对美感经验进行了分析,阐明它具有现象学的“现象”意谓。 结合历史上有关美或美感的论述,张祥龙总结道,美感是一种“总是居中的活生生的体验”。 从体验来讲,他强调美感经验总是在人的感知中当场参与构成的、直接体验到的,而不是概念式的把握,这决定了美感体验与形上思辨的区别。 与此同时,这种直接体验又不同于实证经验的直接性,因为这不是一种观察主体与观察对象的线性对应关系,而是双方共同参与到一种意义生成的游戏之中。 从“居中”来讲,就是美感体验不落实在任何观念对象的一侧,而是悬浮于两者之间,比如感觉与知性、实用与纯理等等。 然后,张祥龙回到现象学传统中的现象概念,表明上述美感体验的刻画同时也构成了经过现象学还原之后“现象”的基本特征。

 

另一方面,他从现象学的“现象”分析入手,表明原本的现象都是美之显现。 他首先接续胡塞尔的基本思路,认为胡塞尔现象学之“现象”要义在于揭示一种“意向性构成的生发机制”,因而任何现象都内在地包含一个生发和维持住被显现者的意向作用或行为。 现象的显现之美,在张祥龙这里,体现为意向对象在意向性行为中被原初地构成。

 

 

张祥龙:《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商务印书馆,2011年

 

但是,如果只是给出意向行为与意向对象的相关性,那不过是重述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无法直接构成对美的阐发,毕竟这只是一般意识行为的基本构造而已。

 

为了进一步论证一般的现象之显现就是美,张祥龙结合胡塞尔后期的发生现象学思想以及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思想,将胡塞尔前期相对静态的意向性构成思路扩展成“境域构成”思想。 张祥龙指出,在《观念I》及其后期作品中,胡塞尔反思了意向性构造或激活行为的前提,就是任何意向活动的实际发生都要涉入视域(Horizont),亦即朝向周围环境的边缘性视域(他也称之为“边缘域”)也要参与到意向对象的构成之中。 在他看来,这个思想极大地激发了海德格尔,这样一种边缘性视域参与意向对象构成的思路在海德格尔这里得到了深化,表现为此在的基本生存论处境,它先于主客二分,其中处处充满意义的生发现象。 他将海德格尔思想这种充满意义的生存论处境称为“境域”,其克服了胡塞尔那里不够纯粹的“观念化”“先验主体化”问题。

 

也正是在这种境域构成的视野中,美学问题或美的现象有了更多的阐发空间,比如海德格尔后期就将存在问题与艺术现象关联起来思考。 在张祥龙看来,胡塞尔后期发生现象学与海氏存在论中的境域构成思想才是现象学的精髓所在。 他据此进一步指出,在此种境域构成的现象学视野中,事物的显现跟人生原本的体验是内在相关的,并因此跟美感体验是相通的。 张祥龙说道:

 

这种纯现象在纯直观中原发地构成,完全不涉及任何再造式的联想、存在设定和概念把捉。 ……能产生美感的形象体验一定不能是平板的、线性对应的和序列组合的,而必是生动的、气韵相通和回漾着的。 而现象学正是认为只有这种“美”的体验方式才能使现象原发地呈现。

 

因此,现象之美,对于张祥龙而言,乃是此种境域中的纯构成之美。 现象学视野中的境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空间,它更是一种时境,一种在时间性视野中的纯粹构成。 现象的显现之美,最终立足点在于此种生存论境遇的开启之美。 他说:

 

其实现象学讲的现象本身就包含着这种引发距离或自由空间。 前面介绍了胡塞尔“边缘域构成”的思想和海德格尔的“缘在在世界中存在”的境域本性,可知任何纯现象的出现和维持都来自一个在先视域所提供的潜在的或“不显眼的”构成母胎。

 

但是,在日常经验中,我们对事物的感知并不就是美的。 对此,张祥龙也做了回应和澄清。 我们日常生活中对事物的经验性感知之所以感受不到美,是因为日常经验感知已经是我们原初感知、原初经验的退化形式,它受制于认知或实践的目的,导致事物成为某种对象化的存在,只是某种认知的对象或有某种用处的东西,从而阻碍我们以原本的方式去感知事物。 反之,如果能够悬置理论态度和实践兴趣,也即能够对它们进行现象学的还原,从而让我们回到原初的经验状态,此时我们就能看到事物的原初“显现”,这种原初的显现会带有纯真的愉悦,并且伴有美感。

 

由此,张祥龙对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显现观进行了一个美学改造,并且认为借助现象学的构成观(相比朱光潜的美学思想)能够更好地说明美本身是如何出现的。 张祥龙注意到,朱光潜有关“形象直觉”的美学思想具有一定的现象学意谓。 朱光潜指出,美感经验就是一种对形象的直觉,它还是混沌的,没有联想和意义的关联,只是就其自身绝缘孤立地呈现出来。 这种经验就是美感态度。 这种脱开联想与(认知)意义的形象直觉相比于经验感知更接近现象学视野中的“纯现象”。 但是,朱光潜并没有、也不能对此种“形象”本身的独特含义或构造机制作进一步阐发,因而无法清晰区分此种审美“形象”与经验主义所讲的“印象”的区别,后者也被说成是由感官直觉而来,同样摆脱了联想、概念的束缚。

 

 
三、 泽尔显现美学视域下的显现之美

 

与张祥龙借助现象学视野阐发显现之美不同,泽尔的显现美学接续的是鲍姆加登的感性学思想,可以说是在美学传统中深化了美学的基本问题。 鲍姆加登提出,“感性认识”作为审美认识能力,有别于科学认识和概念性认识,它不是去把握事物的共相,而是去观察殊相,去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特殊性。 泽尔的显现美学就是对这一“感性认识”的进一步诠释。 审美认识在泽尔看来就是对此时此地的事物之感性特征的直接把握,这种把握就是事物的“显现”之美。 这种认识也就是审美感知,作为感知活动的一种,它也具备感知的基本特征,即此时此地性。

 

但是,日常生活中的感知经验并不都是美的。 泽尔在指出能够被感性感知的一切都可以称为审美感知的对象之后,也表明感性的可感对象并不因此就已经是审美对象了。 如何区分一般感知与审美感知,构成了泽尔展示显现美学的关键。

 

在考察一般感知与审美感知的区别之前,泽尔又区分了一般感知的两个不同含义。 首先是一般性的知觉性活动,所有动物都具有那种对事物之单纯感性经验的觉知,我们姑且称之为“知觉性感知”。 其次是人类特有的感知活动,它指的是在知觉性感知的基础上对感知到的内容作出概念化乃至命题化的判断,可称为“经验性感知”(或“概念化感知”)。 经验性感知有别于知觉性感知,它能够借助概念获得对事物的认知性把握。 人类特有的这种经验性感知能力是审美感知的前提。 “审美感知的前提是对概念上确定的某物进行感知的能力。 因为只有能够感受到某种确定之物的人,才能超越这种确定性,或者更确切地说: 超越对这种确定性的固定。 ”因此,审美感知与一般感知的区别进一步表现为审美感知如何有别于经验性感知。

 

为了更好地阐明两者的区别,泽尔在感知对象的基础上提出了“显象”(Erscheinung)的概念。 显象指的是通过概念在感知对象那里把握到的东西,因而不是我们在感知对象那里感觉到的所有属性。 他说道: “对于‘显象’一词我是这样理解的: 它是通过对感知谓词的恰当运用,被当做对象的特性来理解的东西。 ”显象虽然与感知对象密切联系,但两者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 一方面,感知对象是我们通过感觉印象建立起来的对感觉印象之归属性的把握,它能够跨越时空的差异性而保持同一,它是专名所命名和指称的对象。 但显象不同,同一个感知对象可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显象特征。 另一方面,显象也不等同于单纯的感觉印象。 这种感觉印象属于前面指出的第一类感知类型,也即知觉性感知。 显象与感觉印象不同,相比一般的感觉印象或感觉材料,它有了某种概念的规定性,显象就是可通过概念来区分的感性特征。 因此,显象比我们在知觉性感知中把握到的对象的感性内容在内涵上要窄一些。 显象可以说就是在经验感知中获得的经验内容。 比如,球是圆的,红的,湿的,或有皮革味道的,等等。 通过显象,我们知道了事物是如此这般存在的(Soundsosein)。 它对应的就是我们前面说的经验感知,通过它,我们感知到作为如此这般存在的某物或某事。 换言之,通过显象,我们把握到的是经验事物如此这般的实际存在,这种实际存在不必是美的。

 

审美感知的出发点也是显象(这是它有别于知觉性感知的地方),但它不是把显象把握为“实际”(Sosein),而是着眼于显象的“游戏状态”来把握它,这种把握就是显象的“显现”(Erscheinen)。 因此,显现美学的要义就在于展示显象的那种游戏状态或以游戏状态出现的出场方式。 这就是显现的基本定义,也就是以“游戏”的方式来把握显象,“一个对象的审美显现是该对象诸显象间的游戏”。 两种把握显象方式的区别在于,把握显象的实际状态说的是在获得显象的基础上以命题的形式把握到事物如此这般的状态,也就是把显象统一、整合为关于事态的知识。 在这里,显象消融于知识之中,成为我们关于事物、事态知识的一个要素。 显象的“显现”则不同,它不以命题形式把显象整合进关于事态的知识之中,而是让诸多显象之间以差异的方式保持相互衬托、相互作用,并以此达到对各自的显现。 在这里,显象并不整合到知识中,而是以相互作用的方式达到各自显现。 显现的把握方式停留在或关注于诸多显象之间的相互作用,这就是显象之间的“游戏”。 以这“游戏”的方式对待显象,让显象自身的出场及其相互关系成为我们的关注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受到的是感知对象性质的丰富性、多样性,而不是透过这些性质把握对象的同一性。

 

 

泽尔:《显现美学》,杨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泽尔还根据时间性特征对显象的上述两种不同的出场方式作了区别。 他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同时性: 一种是“事实上的同时性”,一种是“现象上的同时性”。 “事实上的同时性”指的是根据不同视角获得的对感知对象或显象的整体性把握,这里的不同视角还包括可能的不同的时间点,它们都作为被感知对象或事态的事实性要素而“同时”存在。 比如一个和犯罪行为有关的球,它可以在不同时间处于不同状态,这些不同状态不必同时可感,但作为同一个球的显象,它们必定同时归属于同一个球。 所以,这种“事实上的同时性”恰恰消除了不同时间的时间性差异,都作为事态的事实性特征而同时存在。 “现象上的同时性”与之不同,它关注的是显象在此时此地的出场方式和样态,现象的同时性是这种暂时的、瞬间的同时性,突显的是每个时间点的、当下的特殊性。 后者正是显现概念中“显象”的出场方式中的同时性。 在“现象上的同时性”中,我们捕捉到的是对象性质的丰富性、自身完满性,这一活动就是审美感知。

 

因此,泽尔的显现概念跟一种独特的当下的时间维度密切相关。 审美感知就停留在显象的当下在场、当下来临之中,因而能在当下以最生动的方式感受事物的感性性质,并逗留于对此种感性性质的感受中。 在显象的游戏的出场方式中显现的不只是物的存在,直观者自身的存在也一同得到了显现。 因为对审美对象的当下性的觉察中还同时包含着审美者的自身觉察,并且同样以这种游戏的、自由的方式得到了出场。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感受到美。

 

 
四、对两者关系的比较

 

泽尔有关显现美学的阐释虽然是在感性学的视角下展开的,但是,他对经验性感知的辩驳、对显现的时间性的阐发都与现象学视域下的显现有着某种关联。 首先是关于显象概念的居间性特征的描述。 它既不是感觉印象,也不是认知对象,而是处于两者之间。 泽尔对显象的这一居间位置的阐释与胡塞尔有关意向对象的分析遥相呼应。 其次是关于显现的过程性特征的描述。 显现在泽尔这里主要用于刻画显象的出场方式、出场过程,这种动态过程的描述又可比拟于胡塞尔有关意向性构成活动的刻画。 再次是关于显现的时间性特征的描述。 泽尔有关两种同时性的区分也大致对应于胡塞尔有关现在点和现前域的区分。 不无巧合的是,泽尔用了“现象上的同时性”来刻画显现的当下性特征。 这可以视作对胡塞尔现前域思想的一个粗略描述。 最后是关于显现过程中主客交织关系的描述。 泽尔注意到了显现过程中出场的不止有审美客体,一同出场的还有审美主体自身,这就暗示了在审美之显现活动中主体和客体还没有完全区分开来,双方在这里一道出场。 而胡塞尔在意识现象学分析中也指出了在意识活动中同时伴有自身意识。

 

张祥龙的现象学美学观接续自胡塞尔现象学,且更为集中地考察了显现与美感体验的内在关系,因而其与泽尔的显现美学有着同样甚至更多的相通之处。 双方都认可审美感知并不是独立于经验感知的另一种感知,它“潜在地”活动于经验感知之中。 这是张祥龙与泽尔的共识,且构成了他们与胡塞尔的不同。 在胡塞尔那里,审美感知是一种不同于经验感知的独特感知。 在展示审美感知的发生的时候,双方都有一个从概念化、对象化认知向情境化(境域化)的转变。 张祥龙为了展示显现本身就是美而有意突显了“境域构成”。 同样,泽尔对审美感知的进一步分析也揭示出这里面包含了一种与人类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体验式遭遇”,并且也转向用海德格尔的“绽出”(或“出离”)思想来刻画显现发生过程中时间与空间的交叠情境。

 

令人遗憾的是,泽尔在论证其显现观的时候诉诸了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甚至诉诸了分析哲学传统也即麦克道尔的知觉观,却有意回避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所以我们不能通过泽尔自身的论述来具体分析他与胡塞尔现象学的思想关联与差异。 考虑到胡塞尔有关显现的分析是针对一般性的意识现象,在问题焦点上与泽尔不同,笔者在此以张祥龙关于显现之美的分析为立足点来辨析其与泽尔的显现美学的思想差异。

 

首先,双方对显现机制的刻画不同。 张祥龙有关显现之美的阐发虽然推进了胡塞尔现象学,但并不是置换其思路,而是顺着其思路进行了拓展。 因此,显现之美在张祥龙这里,其立足点是意向构成活动。 他是通过松动我们对“被显现者”的概念化认知,回到被显现者之显现的根基处,即一种原发的生存体验或生活经验,以此感受到被显现者之显现之美。 因此,这同时就是对概念化认知的现象学还原。 泽尔也对概念化认知与审美感知进行了区分,但是,其显现美学的审美感知不是对概念化认知的还原,而是作为概念化认知的一种无目的、无规定的应用。 前文指出,显象是事物可被概念化感知的要素,当我们把显象当作事物的事实状态来把握的时候,这就是日常的经验感知,而把它当作游戏状态来把握的时候,这就是审美感知。 因此,双方对显现的理解关涉着不同的“事情本身”。 张祥龙是对概念化感知的现象学还原,泽尔是对概念化感知的无目的应用。

 

其次,双方在对显现的时间性特征的阐发上也有根本区别。 张祥龙对显现之时间性的阐发是在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基础上展开的。 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的最大贡献在于区分了现前域跟现在点。 他认为,传统时间观都是基于现在点的构造而没有看到每一个现在点都有一个牵拉后场的域状结构,也即每一个现在点都同时具有前摄和滞留的时间晕。 张祥龙“境域构成”思想的立足点就是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的时间晕。 张祥龙借助它来还原和松动概念化认知,并认为它是后者所从出的源泉。 而泽尔关于显现之当下性的阐发则完全不同,他一方面依托了亚里士多德的时间观,另一方面又要排斥其现成性。 比如,他对“事实上的同时性”的刻画就是对亚里士多德线性时间观的借用,对一条线来说,线上的每个点都是“同时”存在的。 但是,他诉诸的“现象上的同时性”同样立足于亚里士多德对现在点的刻画,即一种瞬间的当下性。 他对当下之瞬间性的刻画是为了突显显现的发生性、过程性、不可重复性,以此来对抗认知与实践兴趣的介入,保证感知的纯粹性。

 

在笔者看来,以上论及的两个主要的差别也可能构成了泽尔感性学的某些不足。

 

前文指出,泽尔的“境象的游戏”有赖于境象本身的“出场”,而境象的出场有赖于“概念”。 这就使得泽尔的显现美学暗中受限于概念化的认知范式。 它与概念认知的区别在于,概念认知借助概念获得对象的规定性认知,而审美感知则是这种概念能力的自由运用。 这使得泽尔的审美分析依然处于康德美学的大框架之中。 张祥龙的“境域构成”与之相比更少概念化,它是前概念的原初的意向构成。 现象学这种对概念构成之可能性分析,相比概念能力的自由运用,是一种更为原初的考察方式。

 

再一个就是时间性问题。 虽然泽尔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同时性”,但是,他没有明确区分现在点与现前域,使其对当下性的刻画常有前后不一致之处。 比如,为了突显审美感知的当下性特征,他特别强调显现的此时此地性,以及当下的不可持续性、瞬间消逝性。 与此同时,泽尔在突显审美的“回归当下”时,又明确指出,我们可以在审美经验的当下呈现过去与未来: “毫无疑问,审美经验能够在当下呈现过去与未来,无论在回忆中,还是在期待中,抑或在虚构中,正如许多艺术作品依靠的正是对尘世的顷刻的回忆(有时候包括对未来的深远展望)。 ”不结合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分析,这里涉及的瞬间的当下性与可以内在地包括过去与未来的当下之间恐怕就很难得到圆融一致的解释。 在笔者看来,由于泽尔在拓展其显现美学思想的时候有意或无意地回避了胡塞尔,他便无法借用胡塞尔的现象学资源,其相关讨论依然有返回到经验主义的思想危险。

 

(本文部分图片来自网络,仅用作学术交流。

 

来源 |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初审|韩 珩

审核|卢 毅

审核发布|屈琼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