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2-16
哲学珠海〔2016〕70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对我系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大设备[2008]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资产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哲学系(珠海)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