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
根据回报社会助学金协议要求,学生处现开展2018-2019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评选,现将我系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2019学年在读且准备申请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项目 |
类别 |
资助金额 |
名额 |
备注 |
回报社会助学金 |
新评 |
5000元 |
29 |
1.续评人选不符合申请条件时其名额转入新评名额; 2.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2500元。 |
续评 |
5000元 |
25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成绩良好,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年级排名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5.必须参加回报社会助学金见面会(共6次/学年)和社会公益活动(分组进行,次数不定)。见面会和小组公益服务活动一般安排在广州校区,获助学生必须全程参加上述活动,不可无故缺席。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的电子版(附件)、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单的扫描件(需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专用章后扫描),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回报社会助学金申请”。
(二)系学工办初审及汇总提交材料
系学工办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个人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完成审核后向学生处提交材料。
(三)捐赠方初选及面试
捐赠方根据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第一轮初选(新评学生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差额评选),进入面试的学生需于6月9日(周六)下午在南校园参加现场面试(面试名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最终获助名单将于2018学年秋季学期公布。
附件:回报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联系人:赵老师,0756-3668855)
哲学系(珠海)学工办
2018年5月22日